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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公共管理费是否取消了?

2000-08-31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曹东 我有话说

日前,通林公司小公共经营者向本报反映,6月份经国务院批准、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发出通知,从今年7月1日起取消238项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。其中取消小公共管理费一项有关部门至今一直未能执行,且在原油涨价的情况下票价没有上涨,小公共的经营者每月要比去年同期多增加2000元的费用。

北京市巴士公司小公共分公司的周主任说,国家下发的取消238项涉及交通和车辆的行政事业收费,他们从7月1日起已开始执行,由于对管理费理解的不同,各单位执行情况不同,他们把小公共承包定额和行政管理费统称管理费,由于承包的车辆的性质、路线、车型的不同,所收的承包定额也有所不同,这个承包定额费用属于正常收费并未取消。但对于小公共的行政管理费,从7月1日起已经给取消了,对一些已经收上来的费用,都已经退还。对于由于原油上涨所带来的费用,从原则上讲现在并没有具体的措施。只是对于个别的线路,由于一些原因而适当下调了部分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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